公務員考核要考在“刀刃上”
考核是“指揮棒”“風向標”,往往決定著考核對象在工作中的側重點、努力方向,甚至是積極性。又是一年一度考核進行時,如何做好公務員考核,是當前一大重點,要準確評價公務員的德才表現和工作實績,就必須圍繞“考什么”“怎么考”“如何用”,將考核考在“刀刃上”,真正考出水平、考出實績、考出正氣,才算是達到考核的目的。
圍繞“考什么”,立好考核標尺,確保“考”精準。公務員考核的直接目的,是為了了解掌握公務員的現實表現、看其是否能做到忠誠干凈擔當。在實際工作中,一些考核偏離了應有的“軌道”,為了完成任務而“考”,不注重考核內容定性與定量的結合、不注重考核對象在共性和個性方面的差異,過分依賴“一刀切”的考核指標、看材料定“政績”,憑匯報論“英雄”。這在很大程度上難以保證考核結果的準確性,也“帶偏”了少數公務員的干事方向。這就要求各級黨委要注重急難險重任務一線表現,不失偏頗地考察“德、能、勤、績、廉”,對“考什么”有更為科學的認識,把握好“考完”與“考好”之間的度,把握好定量考核與定性評價之間的度,在考核過程中體現出干部之間的差異化、考核內容的精準化,真正立好考核標尺,確保考核精準。
圍繞“怎么考”,豐富考核體系,確保“考”科學。公務員考核要講程序、講方法,更要重內容、重實效。很多公務員考核偏重于聽述職報告、民主測評、個別談話、查看資料等,往往流于形式,缺乏針對性。這就要求各級黨委要圍繞“怎么考”,不斷豐富考核體系。要拓寬考核視野,主動深入一線考核、跟進考核、靠前考核,把考核觸角延伸到項目一線、工作現場,把談話對象擴大到一線群眾、服務對象。要細化考核程序,針對平時考核、年度考核、專項考核等采取不同的考核方式,因地制宜細化考核程序,對不同的對象合理設置可衡量、能定責的考核標準。要改進考核方式,通過日常監督、巡視巡察、工作督查、專項調查等方式對公務員進行多方面、多層次、多渠道地深入了解、細致觀察,確保考核科學規范。
圍繞“如何用”,強化考核結果,確保“考”公平。“考”是基礎,“用”是關鍵,考核結果的運用是考核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,也是考核激勵約束的關鍵所在。只有把公務員考核結果與評優評先、選拔任用掛鉤,才能充分發揮出考核的指揮棒、風向標、助推器作用,調動公務員的積極性、主動性和創造性。這就要求各級黨委要在堅持考用結合上做文章,發揮好考核結果的激勵作用,讓政治堅定、奮發有為的公務員得到褒獎和鼓勵,讓慢作為、不作為、亂作為的公務員受到警醒和懲戒。只有始終做到公道正派,不偏不倚、不歪不斜,以選人用人上的風清氣正涵養良好的政治生態,才能客觀公正地把想干事、能干事、干成事的公務員考核出來、提拔上來,形成能干有獎、有為有位的鮮明導向,最大限度激發公務員干事創業的動力與活力。